红指

文章憎命达。
王牌冤家 - 李荣浩

他推这首歌给我的时候,我似乎坐在公车上,又好像在一家嘈杂的咖啡厅里喝普洱茶。
总之我就很寻常地点开听了,没有把音量调高到足以盖过周遭环境的热闹,也没有看歌词。促成我这种漫不经心态度的,大约是我们之间曾有过的无数次未能成功的分享。然而毕竟是初恋,终究是初恋,到头来还是初恋;这样的角色之于彼此,大概是“你推的歌我至少都会听一下”的这种程度了。草生一秋,人落在这世上有那么多的第一次,有些被忽略乃至连被淡忘的条件也没有,有些却让人耿耿于怀或念念不忘。果然,没过几天我看见这张专辑里还有一首歌叫《念念又不忘》。
还是说说这首歌吧。旋律流到“就是冤家/忘了吧忘了忘了呗”那一句的时候,我划开了歌词。他知道我的失忆,偏偏借李荣浩那把真正像是《戒烟》后的嗓子唱给我:“如果说/失去记忆就能忘记/那我们失忆后又一见钟情/又要怎么办”……
我没怎么组织措辞,心里却组织了一大堆情绪,最后给他发了一些诸如好久不见一类的消息。
然后我就在空气里闻见他了。从我认识他至今,他身上总有种近乎性格的气味。我没向旁人确认过,因而不知道这种气味会否只有我一个人能感知;但我始终觉得这气味是有指向性的。
他次日凌晨回我,只有一句话,说“我打游戏到刚刚”。
就是冤家,忘了吧忘了忘了呗。


可有时候啊,就算头脑失忆,皮肤和肌肉也还记得。夏天湿乎乎的吻,颈侧暖融融的气息,地毯上软款款的身体。一杯猕猴桃苏打水,或者芒果冰。


兜兜转转来来回回走走停停。



接下来有一台小手术,住院一周左右。
会顺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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