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指

文章憎命达。

“捡烟屁都捡不到个红塔山。”

“捡烟屁都捡不到个红塔山。”趴着让人搓背的中年男人忿忿道。
《疯狂的石头》上映那年我才六岁,在这部经典喜剧电影的无数包袱中偏巧记住了这样一个断面。多年以后用夹着炫赫门的右手翻开《在路上》,看见书里那些走了气的啤酒、被随手拾起再次点燃的烟头,忽然有了一种亲切感,哪怕这两部作品一个以2006年以前的重庆底层社会为背景,一个呈现着1957年的the beat generation。我想这大概是关于“每览昔人兴感之由”却“不能喻之于怀”的感触。
谬论千奇百怪,真理万古如一。那些深刻的作品多少有所共通,即便穿着不同皮囊。


有天躲在一处陌生混乱逼仄晦暗的老式居民区单元楼门里避雨、抽烟。身旁半掩着的防盗门里是投机的房东辟出来的一爿小麻将馆,如今已经少见的手搓麻将桌上哗啦哗啦洗牌的声音透过空气中迷蒙雾气传过来显得有些失真。我和北京连着麦。那边说着些什么,我在这样杂糅着垃圾桶和霉菌气味的环境里感到愉悦以至于没有注意听,模模糊糊地知道对方是在讲我即将到来的十八岁生日及成年礼物。那边忽然抛过来一个问题,“口红你喜欢哪个色号?”
我被惊醒似的,飞快地回答:“看哪个颜色比较喜欢我吧。”
片刻后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荒唐,连忙改口:“不,是看哪个颜色比较适合我。”
“我可能烟抽得太急,有点犯晕,嘴瓢了。”我说。
我知道自己没有。


语文测试,文言文片段翻译。和“迟明”两个字对峙了三分钟,我究竟还是没填上空。
讲评试卷时老师说,这是黎明的意思。同义的还有“平明”、“质明”、“侵晨”。
多美,甚至让我感到这种语言与我们日常挂在嘴边的词汇毫无联系,甚至让我感到那才是前卫先进与现代,而如今的文字都该被淘汰。
都说历史的洪流滚滚前进,可也许这里说“前进”并不准确;这种“前进”有时是泥沙俱下不加分辨的,这种“前进”有时是倒退。


有时遇到文言不会译,很担心自己的前途。就希望以后捡烟屁能捡到红塔山。
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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